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代建
招标公告(第二次)
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代建(第二次)(代建项目名称)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发改审批【****】*号(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名称及编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张家界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代建(第二次)
*.*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南庄坪街道邢家巷檀木岗市公安局监管中心西侧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程类型、主要技术指标、总投资额等):建设用地**.***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巡特警训练基地、刑事技术研究所业务技术用房三合一项目。包括巡特警和刑事技术业务大楼*栋(含警史馆)、***米跑道运动场*座、室内泅渡馆(一层)、培训教学楼*栋(含地下一层)、食堂及大会堂*栋、半室内靶场(一层)、室内训练馆*栋、大门及配套附属设施含绿化及停车场等建设内容。
*.* 代建范围内投资控制目标:(总投资扣除项目使用(管理)单位自行完成的土地征用拆迁费用、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设备购置费用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预备费***.**万元。
*.*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 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日;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代建服务费招标控制价:经张家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确定代建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元(大写金额壹佰捌拾玖万伍仟元整)。
*.投标人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 信誉要求
(*)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形。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项目经理以及至少一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由牵头单位派出人员担任;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无要求“中级及以上“高级*.**.*款所要求的注册(登记)执业证书注册(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投标人为房地产开发等,因政策原因拟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不能注册(登记)的,拟任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可不注册(登记),但其执业证书不得在其他企业注册(登记))。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其它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评标办法(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或概算****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适用此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请于****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国家批复项目在国家要求媒体,省及省以下项目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其他指定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以国家或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公安局
名称:张家界市公安局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南庄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西溪坪办事处西溪美景*栋*单元***、***室、慈利县广场花园*栋***、***室
联系人:袁君,朱晶晶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协办单位: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名称: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号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