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采购商务车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8-A-0191)更正公告第1号

变更公告 天津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8-05-07
项目编号:TGPC-2018-A-0191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4
开标时间:2018-05-14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采购商务车项目
联系方式
022-********
联系人:吴**
招标人
02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采购商务车项目(项目编号:TGPC-****-A-****)更正公告第*号
【信息时间:****-*-*】

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采购商务车项目(项目编号:TGPC-****-A-****)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采购商务车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A-****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变更为:整车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车辆购置税由采购人支付。

(二)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如下:

*. 网上应答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

*.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 第一阶段解密时间:****年*月**日*:**至*:**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冯强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西青区中北镇新科道*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吴玉翔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采购商务车项目(项目编号:TGPC-****-A-****)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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