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招标公告 河南省 | 焦作市
发布时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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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我单位受用人单位委托,对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定期检测,检测范围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所涉及的内容、场所和过程以及辅助生产区。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结果分析:本次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结果显示:用人单位输煤单元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为煤尘,锅炉单元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为矽尘。

总粉尘浓度结果分析: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岗位接触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作地点粉尘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氯化氢浓度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本次所测工作场所氯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磷化氢浓度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本次所测工作场所磷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氢氧化钠浓度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本次所测工作场所氢氧化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硫化氢浓度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本次所测工作场所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测量结果分析:次测量了该用人单位共计**个岗位,测量结果显示,本次所测各岗位接触噪声**h等效声级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工频电场强度测量结果分析:本次对工作场所工频电场进行测量,电场强度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所提建议进行逐一整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发挥管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有关的标准,切实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建设单位: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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