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小区公租房加装电梯项目阳光小区公租房加装电梯项目(HBSU-******QG-*********)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U-******QG-*********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阳光小区公租房加装电梯项目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东城文峰社区二组和九组 建设规模:对阳光小区**个单元的公租房进行加装电梯,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包括:*、电基坑土方开挖****.*立方米;*、**部电梯连接处外墙拆除;*、**部电梯井道钢梁安装;*、电梯井道围护墙砌筑及内外墙涂料;*、** 部电梯安装;*、电梯内供电箱、电线等主要设备安装等。 其他:/ | ||||||||||||||||||||||||||||||||||||||||
*.*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阳光小区公租房加装电梯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置*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其他:电梯施工必须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条件(同时具备①、②的资质):①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备供应单位: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为 V≤*.*m/s 及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为V≤*.*m/s 及以上的资格条件资质,投标人近*年完成过(同时具有①+②的业绩): ①近五年完成过 * 项钢结构工程类似业绩(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或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或政府采购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由施工单位提供);②投标人在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电梯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成员单位为设备供方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投标相关事宜 | ||||||||||||||||||||||||||||||||||||||||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格证书等)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 ||||||||||||||||||||||||||||||||||||||||
*.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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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
备注: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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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随州市曾都区***号 |
地址: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涢水社区美丽家园*栋*单元***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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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兵 |
联系人: |
聂工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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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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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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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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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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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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