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十标段)
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国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十标段)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十标段)三次
*、项目编号:偃师工货招标(****)****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
*、资金来源及控制价:自筹资金;招标总控制价:********.**元;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厂原设计规模为 *****m*/d,结合同期实施的污水厂扩容项目设计规模为 *****m*/d,考虑到可用土地受限,故本次提标改造设计规模为 *****m*/d。提标改造工程用地位于现状厂区南侧。现状建构筑物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CASS 池、改良氧化沟、二次沉淀池、二次提升泵房、絮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泵房、污泥浓缩池、泥棚等;提标改造新建建构筑物内容为:反硝化滤池、臭氧接触池、臭氧机房和变配电间。改造建构筑物内容为:CASS池、改良氧化沟和磁混凝沉淀池。
十标段:磁混凝沉淀池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天内完成设备制作并运抵现场,**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附楼)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韩新华、张聪燕、时国珍、习淑芳、高海涛
六、中标结果如下:
十标段:
中标单位名称: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地址:南通崇川路*号*幢*楼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天内完成设备制作并运抵现场,**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完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七、发布中标公示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首阳大厦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国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路以东东方今典**幢*单元****号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
河南国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