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及的通知》(交安监〔****〕***号)有关规定,我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海宁市中科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温州昌楠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义乌市精诚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湖州正通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专家技术评审。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下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审查意见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箱:********@***.com。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专家技术评审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申请事项 |
评定结果 |
* |
海宁市中科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丙级资质延续 |
不通过 |
* |
温州昌楠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丙级资质延续 |
通过 |
* |
义乌市精诚交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乙级资质延续 |
通过 |
* |
湖州正通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水运工程结构乙级资质延续 |
通过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