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海棠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的澄清及变更说明
致各投标人:
三亚海棠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海南正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的三亚市海棠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一期)(EPC)(项目编号:X*******************)项目定于****年**月**日**:**分进行开标会议。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BIM应用方案填写有误,现对该部分进行澄清及变更。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代理机构:海南正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