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联中心园区****年招租公告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将公司所属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招租方案如下:
一、资产位置:厦门市海沧区龙井东路**号楼、**号楼、**号楼、**号楼、**号楼(*栋仓库组成,均为*层结构的仓库)、**号楼(为*层结构的综合楼)
二、产权人: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一)资产明细:物流园区仓库及配套库头房、办公房可出租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仓库面积**,***.**平方米,二层仓库面积**,***.**平方米;一至四层库头房面积*,***.**平方米;综合楼一、二层面积***.**平方米。
(二)出租现状:毛坯、简装
(三)租赁用途:仓储、配送、办公
四、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收取:
(一)租赁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合同自动终止,具体按合同约定为准。
(二)押金:押金不低于一个月租金,*个月及以内的短期租赁合同视情况可无须缴交押金,具体按合同约定为准。
(三)租金招租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主要参考厦门同类园区的市场租赁价格以及市场供需情况作为确定招租底价的主要依据。
五、承租条件及资格审查材料:
承租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自然人,经营业态需符合项目规划,原则上不得转租。特殊情况下,经产权人内部批准后,可通过租赁合同提前约定允许转租相关事宜。
六、招租方式:
按照国资委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招租。
七、其他优惠条件:
公司可根据客户情况给予免租期,具体面议。
八、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九、其他租赁事项
公司与象屿集团及其子企业之间、与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之间的资产租赁行为,由公司自行确定。
十、联系方式:
意向承租请联系:康先生****-*******
厦门铁路物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