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西七里塘樊洼路20号1幢一层566㎡租赁

招标公告 安徽省 | 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4-09-10
项目编号:2024BFFCJ00554
项目名称:蜀山区西七里塘樊洼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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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倒计时
小时分钟

项目名称

蜀山区西七里塘樊洼路**号*幢一层***㎡租赁

项目编号

****BFFCJ*****

委托方

合肥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公告、竞价期限

*.公告期********:**始至*********:**止。

*.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始至*********:**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秒。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蜀山区西七里塘樊洼路**号*幢一层***㎡房屋

*(部分)

混合

***

*

**.****

*.*

*.标的坐落位置:蜀山区西七里塘樊洼路**号*幢

*.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不动产权证书,为大证未分割,标的面积为委托方估算面积,仅供参考。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标的房屋有关情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了解清楚,按现状出租。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租赁房屋证载途为经营标的房屋位于学校附近,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不得从事学校周边禁止或有碍教学秩序的业态标的房屋位于居民小区内,标的房屋不得经营餐饮或服务性行业,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类物品;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服从标的房屋所在小区物业公司管理。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城管、环保等主管部门规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如承租人因使用标的房屋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并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造成严重后果或承租人对环保等违法问题拒不改正或承租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委托方有权直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任何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有递增,第一、二、三年租金为成交价,第四、五、六年租金在第年租金基础上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个月成交租金之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承租条件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承租人须与委托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用电线路,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

*.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

*.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房屋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租赁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章经理;联系电话:****-********。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转*-*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工,联系电话:****-****************(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

技术支持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坐落于蜀山区西七里塘樊洼路**号*幢*层,面积为***m²,租赁用途乙方已经自行勘察了现场,认可承租房屋符合租赁要求,除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甲方出租情形外,今后不得再对房屋状况提出异议,不得以房屋状况为由影响合同的履行。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为用途,不得用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使用。乙方使用租赁房屋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房屋租赁期限自日起至日止,计年整。其中:自日起至日止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首年租金为人民币乙方将租金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户名合肥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首期租金,计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日前向甲方支付。

一)**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一)*

二)

三)

四)

一)方在相邻

二)

三)

一)

二)

三)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一)

二)

三)

四)

五)

六)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自动

....

..**.人民币*****.**)的

...

一)

二)**人民币******.**)。四)

一)人民币*

二)

三)**人民币******.**

四)千分之一

五)(欠付租金部分千分之一)

六)交纳壹万元

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遵纪守法,要求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乙方人员在入住期间的所有安全义务均由乙方承担并解决,乙方如发生任何的人身伤害、财产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最终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租赁期间乙方直接或间接造成甲方人员、财产、租金、物品等损失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款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通过司法程序救济权利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份。(盖章):章):

身份号码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蜀山区西七里塘樊洼路**号*幢一层***㎡租赁
项目简号: ****BFFCJ*****
项目法人: 合肥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立项批文名称: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项目审批单位: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见证时间: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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