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城南大道158号海润家园1幢109室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温州市 发布时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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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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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号无。*、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标的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是否设立居住权:否。*、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竞价方式:浙交汇系统的动态报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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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 万元(首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为*.****万元,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年一付,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在该租赁年度开始前的**日内一次性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至整数),与首期租金一并缴纳;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完退租手续后方可退还保证金。承租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腾空场地或损坏租赁物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出租方有权酌减或没收押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偿。*、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租赁房产的水、电等报装及费用和租赁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运行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参与竞价,视为已经实地查看租赁房产、周边环境及租赁房产相关情况,对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主张。*、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产转让、转租、分租、出借及委托经营。*、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方在租期内未出现违约及违法情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标的物竞得后相关事项: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联合产权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房产安全责任书》。*、其他交易条件详见《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
租期 |
*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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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报名、看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幢二层***室。*.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拍卖公司咨询电话:****-********。*.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房产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书(样本).docx授权委托书.docx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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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女士 张先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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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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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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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wzcqpt.com/WZPT/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温州一律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幢二层 |
联系人 |
叶女士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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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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