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关于本次《郴电国际电力营销系统硬件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集成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服务方案评分标准-投标人业务能力中的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硬件设备及网络平台维保经验(不含监控、综合布线类),提供近三年来签署的金额超过***万元人民币(含***万元)的该类项目合同要素影印件(提供原件备查),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得**分。无提供,*分
现更正为: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服务方案评分标准-投标人业务能力中的投标人业务能力中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硬件设备及网络平台维保经验(不含监控、综合布线类),提供近三年来签署的金额超过***万元人民币(含***万元及以上)的该类项目合同要素影印件(提供原件备查),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得**分。无提供,*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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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郴州市青年大道*号万国大酒店 |
联系人: |
李畅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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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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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村堆上组安置小区B区 |
项 目 负责人: |
钟林红、王敏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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