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潼南区姚市河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重庆市水利局 以渝水办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潼南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潼南区辖区内姚市河进行河道护岸工程治理约**km。
*.*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按相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交,不含评审时间)。
*.* 标段划分(如有):/
*.*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付老师 |
联系人: | 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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