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连云分局新办用房智能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F-SH********-*
首次公告日期:****.**.**
公告 媒体: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质保期限:*年(自项目验收合同之日起)。质保期间,中标人包维修、保养、安检、调换等,此部分包含在预算内。”
现变更为:质保期限:*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间,中标人包维修、保养、安检、调换等,此部分包含在预算内。
三、更正日期:****年**月**日。
四、原采购文件中如有与本变更公告冲突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连云港上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阳光大厦
电子邮箱:***************@***.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