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年长春市某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设备代购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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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年长春市某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设备代购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RS****-*-TT***(*-*),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确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年长春市某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设备代购采购项目的服务商。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含税),税率**%,***.******万元(不含税)。其中标段*:***.****万元(含税),税率**%,***.*****万元(不含税)。标段*:***.*****万元(含税),税率**%,***.******万元(不含税)。标段*:***.****万元(含税),税率**%,***.*****万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及调测。
质保期: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质保期*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段*:吉林省迅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标段*:长春天一信科技有限公司。标段*:城安盛邦(长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属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年修订版)》中单一来源采购(定向谈判)选取要求的“(*)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场景,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蕴青
电话:***********
邮箱:***********@***.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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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