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年度临涣镇海孜行政村王四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年度临涣镇海孜行政村王四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皖F*******),答疑澄清如下: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义务
现新增:
*.*支付合同价款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采用银行保函(纸质或电子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期限为*** 日历天,金额(或比例)为施工合同额 *%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时间: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 个月内办理。本条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住建厅〔****〕** 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类似项目业绩
原招标文件:“自 **** 年 * 月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 *分,满分*分。”
现修改为:
“自 **** 年 * 月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 *分,满分*分。”
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