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DZ********(GC)*** |
工程名称: |
S***宣汉县城至天生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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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DZ********(GC)********* |
标段名称: |
勘察设计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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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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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内容: S***宣汉县城至天生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S***宣汉县城至天生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 分,投标报价的偏差每高 *%扣 *.*分,每低 *% 扣 *.* 分(不足*%的部分按直线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修改为: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 分,投标报价的偏差每高 *%扣*.*分,每低*% 扣 *.*分(不足*%的部分按直线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原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