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 |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或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⑤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人,其中水工专业负责人*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专业负责人*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派出);*.*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人,应具备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专业负责人*人应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必须是施工单位派出);*.*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