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智慧生产示范温室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云南省 | 保山市 | 昌宁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09月11日
项目编号:GC530500202400309001001
预算金额:2232.57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8
项目名称:昌宁县智慧生产示范温室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
联系方式
0875********
联系人:杨**
单位: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
0875********
联系人:邵**
单位: 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昌宁县智慧生产示范温室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昌宁县智慧生产示范温室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尖桃顶连栋薄膜温室*****.**平方米(**.**亩),包含温室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室外附属建筑安装工程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备注: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应为人民币**万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号)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为人民币**万元(降幅为**%)。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经办人: 杨先生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邵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昌宁县智慧生产示范温室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昌宁*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尖桃顶连栋薄膜温室*****.**平方米(**.**亩),包含温室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室外附属建筑安装工程等。估算总投资约****.**万元,其中***万元为财政衔接资金,其余部分社会投资。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昌宁县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数量不超过*家。若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应为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各方的证件等,某一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如一个单位参加两个联合体以上投标的,则取消该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 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划分的责任配置相应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财务要求:提供****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信誉要求 *.*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此条件。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此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公告.pdf ****-**-**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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