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全市范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业项目)承诺制实施意见》(嘉自然资规发〔****〕*** 号),对实施承诺制办理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进行公示。 本项目为承诺制办理项目,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予以公示,项目位于干窑镇干窑村,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许可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未申请听证的,公示期满后,批前公示自动转为批后公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嘉善县创业路***号(云帆大厦二楼D区自然资源规划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