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更正事项*: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修改为***万元。
二、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一、采购清单””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长宽深(m) |
单位 |
数量 |
可乘坐人数 |
项目最 高限价 |
* |
现代休闲旅游观光船 |
总长:**.** m 型宽:*.** m 型深:*.** m |
艘 |
* |
**+*人 |
***万元 |
* |
新能源铝合金观光船 |
总长:**.** m 型宽: *.** m 型深: *.** m |
艘 |
* |
**~**人 |
更正为: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长宽深(m) |
单位 |
数量 |
可乘坐人数 |
项目最 高限价 |
* |
现代休闲旅游观光船 |
总长:**.** m 型宽:*.** m 型深:*.** m |
艘 |
* |
**+*人 |
***万元 |
* |
新能源铝合金观光船 |
总长:**.** m 型宽: *.** m 型深: *.** m |
艘 |
* |
**~**人 |
三、更正事项*:本项目开标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产权交易(***********************),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本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