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探花山智造产业园--探花山西路及支十一路勘察设计答疑澄清通知
我单位组织的永春县探花山智造产业园--探花山西路及支十一路勘察设计,现发布本项目答疑澄清通知:
一、答疑回复
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一:本项目需要技术方案,请提供CAD版本地形图及片区控制性规划。
答:已提供CAD版本地形图,详见附件。
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二:本项目为城市次干路,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即满足要求,因此招标文件要求市政行业乙级资质要求偏高,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请降低资质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三:*.本项目为道路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即可承担相应设计资格,建议调整。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 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议提供统一的电子地形图,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无差别的项目信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已提供CAD版本地形图,详见附件。
二、澄清通知:
*、本招标项目编号更正为:永建招字[****]***号。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相应内容均同步修改。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第*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表现更正为:
二.投标函附表
投标函附表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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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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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 职称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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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投标报价 金额 |
*、设计费计算办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中的规定市场调节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号)中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下浮**%计取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定为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 万元,浮动幅度值:下浮**% ; (*)基本设计收费: **.*** 万元,其他设计收费: / 元;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设计费计算办法: **.***万元×*.*×*.*×*.*=**.***万元, **.***万元×**%=**.**万元。 注:① 投标人投标时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按**.**万元(含各阶段讨论、汇报、评审会务费、成果审查的专家咨询费用,不另行计费)报价,否则其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② 上述设计收费总额和浮动幅度是设计人按照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的工程估算金额计算出的设计费金额。本工程最终以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作为工程设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收费。 ③ 最终设计收费=按财政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出的设计收费×(*- **%)(含各阶段讨论、汇报、评审会务费、成果审查的专家咨询费用,不另行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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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周期 |
方案设计:**日历日; 初步设计:**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日历日; 工程勘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的详细勘察报告; 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联合体双方应自行协商工作计划进度,不得因勘察任务未完成,影响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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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费投标报价 |
勘察费计算办法: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的 **%(中标费率)计取,《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年修订本)总则第 *.*.** 及 *.*.** 条款不予计取费用,已包含勘察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勘察费结算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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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含税)=工程设计结算价+工程勘察结算价,以元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小数点后舍去。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已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等费用及各阶段成果文件评审会务费、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及后续设计服务及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等产生的费用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本表中的设计费投标报价金额和勘察费投标报价金额(如有时)应与“四.投标报价表”中的金额相同。如招标不含勘察,可删除“勘察费投标报价”相应表格。
(*)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盖章。
三、本澄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澄清修改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