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示

其它公告 广东省 | 深圳市
发布时间:02月05日
中标金额:345.9万元
项目名称:宝安区教育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联系方式
0755*********
联系人:未*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宝安区教育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拟对宝安区教育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教育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陆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二条“项目人员配置与要求”:原合同**人调整为**人。
*.原合同第七条(一)*新增:各岗位联动互补增援。
*.原合同第七条(三)公共过道、大厅瓷砖地面的保洁要求:“至少一小时内一次”变更为“至少四小时内一次”;灯具清洁的保洁要求:“外抹每月二次,内抹每月一次”变更为“外抹每月一次,内抹每月一次”;宣传栏、标识牌等不锈钢饰面表面清洁的保洁要求:“每周上不锈钢油*次”变更为“每周上不锈钢油一次”;洗手间部分清洁保洁要求:“大小便器每天用消毒清洁剂清洗*次”变更为“大小便器每天用消毒清洁剂清洗*次”。
*.原合同第七条(五)*:“指定专人做好收发工作”变更为“兼职做好收发工作”。
*.原合同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年度服务费总金额*******.**元、每月支付服务费******.**元变更为年度服务费总金额*******.**元、每月支付服务费******.**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压减项目经费,经我局前期与中标服务商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拟对合同内容作出相应的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洪文路*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号***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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