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郝各庄镇东刘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700棵杨树林木所有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04-05
项目名称:宝坻区郝各庄镇东刘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700棵杨树林木所有权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东刘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东刘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转让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郝各庄镇东刘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棵杨树林木所有权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伐树期间两侧有各户地、树木、燃气设施、电力设施等,承包方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承包方与所有人协商解决,发包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承包人在伐树期间出现任何事故、人身伤害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承包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元,竞价成功后一并交到指定账户。 *.承包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所中标树木砍伐干净。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砍伐清,所剩树木归发包方所有,并不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承包方在砍伐完后,必须将树枝等清理干净,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农交所收取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承包方提前对该地块进行勘察,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认可该项目约定,竞价成功后如以其他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发包方扣除农交所收取费用,竞价保证金所剩款项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另行处理。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自然人需年满**周岁以上、**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转出用途 |
砍伐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