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林市社会福利院委托,于****年*月**日就****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年度物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YLZC****-C*-******-GXJH
三、采购需求:****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市政府门户网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磋商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六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蒋群玲(组长)、陈胜、卢寿平(业主代表)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乐美家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东明社区三伦***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元整(¥******.**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其中签订合同之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期,经不定期考核如达标则继续执行本合同;如未能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自不达标当月起,采购人给成交人不多于*个月的整改期,在整改期满后,由采购人最终确认是否继续执行合同。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玉林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仁厚镇,幸福路与经七路交汇处西北侧
联系人:龚银霜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民主南路***号
项目联系人:谭贤 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玉林市财政局 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玉林市社会福利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