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陈沟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EPC澄清答疑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萧县陈沟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EPC(项目编号:EP-XXGC*******) 澄清答疑如下:
问*:请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以及**.*(*)中所提及的费用是否在第三方审核单位复审的清单控制价中已经考虑并列取,还是投标人在费率下浮报价时对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
答:(*)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第(*)项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单列;
(*)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第(*)项和第**.*条第(*)项所需费用,投标人自行依据招标文件合同附件 * 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价款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计价规范编制依据等条款自行考虑。如按计价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包含在清单控制价中的,则此费用包含在清单控制价中;如依据计算规则不包含的,则清单控制价不再计取此部分费用。
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中“投标报价:**分”与详细评审标准第*.*.*(*)中的“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分”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答:投标报价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为**分。
问*: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第五(*)条款中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周期为月,与通用条款第**.*.*条款中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每季度末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周期?
答:本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周期以“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问*:招标文件P**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中,标题要求仿宋GB****三号宋体加粗居中,但是后面示例样式的标题为左对齐,两者不一致,请明确。
答:标题用三号仿宋(GB****)加粗字体居中。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萧县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龙城镇淮海西路北侧
联系人:卢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人:邢超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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