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号区块项目EPC及招商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
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号区块项目EPC及招商运营一体化(招标编号:晋EPC***********)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号区块项目EPC及招商运营一体化项目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四项“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条所述内容原文修改为:
“*. 工程总承包签约合同价为:
(*)工程总承包签约合同价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中标后填入 万元(¥__中标后填入 万元)。
(*)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下浮率= 中标后根据投标人报价总价合计换算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下浮率K填入 %。
(*)工程总承包签约合同价具体构成:
(a)暂定金额(勘察费、设计费):勘察费***万元、设计费****万元;
(b)暂定金额(专业工程):合计*****.****万元,其中基础换填****万元、智能化工程****万元、三网合一工程***万元、夜景亮化工程****万元、气体灭火系统***万元、景观工程(不含室外道路及围墙工程)****.****万元,设备暂列(含配电箱、电梯、空调、水泵及抗震支架)****.****万元 ;
(c)暂定金额(不可预见费):****.****万元;
(d)暂估价: / 。
(e)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暂定金额、暂估价)暂定人民币 中标后填入 万元”。
*、关于“暂定金额项目的定价约定”的补充条款:暂定金额项目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为准,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下浮率调整,确定其价格并据此调整合同价款,即:各项暂定金额项目的合同价款=可竞争项目造价×(*-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下浮率)+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不可竞争项目、可竞争项目具体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规定执行(若有最新的,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各项暂定金额项目的合同价款确定以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为准。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晋江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