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从****年*月**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号 联系电话:****-*******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号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
拟出让海域位置 |
用海面积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出让最高期限 |
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陆域先行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拟出让海域 |
舟山市普陀区佛渡岛东侧海域 |
约**公顷 |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 |
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 |
柒年 |
附位置图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