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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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
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新东站片区西北部,张马大街以西百彩路以南泉城驿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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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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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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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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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轨资源经营总纪要〔****〕**号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山国房估字(****)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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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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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房源主要分布于济南市历城区新东站片区西北部,张马大街以西百彩路以南,土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万㎡,其中地上面积约**.**万㎡,地下面积约*.**万㎡,建筑共*栋,其中*栋公寓楼,总房间数*,***间,*栋办公商业楼,面积****.**平米,地下车位***个,房产所有权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用途:居住为主,具体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房屋现状进行处置。 标的查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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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年 |
租金标准 (总租金) |
首年租金:****.**万元/年起(含物业费) |
租金标准说明 |
*.标的单套公寓价格***元/月/套,(*.**元/㎡/日),套间****元/月/套(*.**元/㎡/日),共计:****套;办公楼:*.**元/㎡/日,车位***元/月/个。 *.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不低于*%。 *.年度物业费***.**万,标准*.**元/平/月,不递增,如租赁期内有政府文件规定,按照文件执行及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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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
*.根据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在合同签订**日内支付,其后每期租金提前**天支付。 *.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打到出租方指定账户。项目物业费由承租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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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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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
居住,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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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公示版本 |
济南市住房租赁托管合同模版.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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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承租方公司注册时间须满*年(含),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实缴),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屋租赁”等相关业务,且在“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已通过“租赁企业”备案; *.经验要求:(*)须具备项目的投资、运营经验及能力,在济南租赁市场有运营住宅/(公寓)项目累计面积不低于*万平米,以成交公告和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须提供不少于***套住宅(公寓)单项租赁合同,不低于****㎡商业运营合同*份(合约期内);(*)且须承诺以“住好拾光”为住房品牌对外租赁经营此项目; *.财务要求:须提供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信誉要求:承租方需要具备济南市租赁市场的良好信誉口碑,承诺无恶意克扣、不退租客押金等恶意行为的保证书(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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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合同期内房屋维护修缮、水电线路维护维修、污水处理、防盗门窗等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事宜均由承租方负责,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注意安全,对承租房、房舍、电路、家电、燃气等经常检查、维修、维护,并规范使用,保证使用安全,该房屋或因此房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概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按照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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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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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济南分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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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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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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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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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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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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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