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惠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泉台招字〔****〕第**号),现发布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第*章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条款删除“试验员:*人”要求。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分**分。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前到账。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