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六个区域中心乡镇(街道)幼儿园建设项目(北城小学附设幼儿园)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云阳县六个区域中心乡镇(街道)幼儿园建设项目(北城小学附设幼儿园)”招标文件作答疑通知如下:
质疑一:请问招标人进度款支付约定的是按月计量支付,那具体的支付比例是多少?请予以明确。
答:进度款支付详见后补遗内容。
质疑二:本项目资金来源中,申请专项债券、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等各自占比多少?
答:本项目资金已到位。
质疑三:本项目是否需要单独报建?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本项目需要单独报建、办理施工许可证。
质疑四: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等各自占比多少?是否资金已到位?
答:本项目资金已到位。
质疑五:按照重庆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项目的支付担保相关条款请予以明确,且担保期限不要像有些区县那样偷工减料。
答:本项目无支付担保。
二、现对“云阳县六个区域中心乡镇(街道)幼儿园建设项目(北城小学附设幼儿园)”作补遗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中“**.*.*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修改为:
(*)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完整资料后*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收到监理人报送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监理人、跟审单位和发包人中任一方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均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报送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
(*)进度款支付:
①发包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②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
③中标清单为整体平均下浮的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其中**%直接拨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完工后完成竣工资料,最高支付至合同金额的**%;办理完结算审计后,支付到结算价的***%,在支付前收取结算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不计息)。本工程所有款项都必须通过基本帐户中拨付。
④中标清单属专用条款第**.*条不平衡报价约定的,在拨进度款时,完成工程进度申报单价执行为:低于招标清单限价**%的项按中标清单进行计价;其余项以招标清单单价按承包人投标总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施工图预算价)×***%)进行调整后计价。此条单价调整仅作为计算工程进度款计算方式,竣工结算价的计算仍然按专用条款第**条竣工结算约定口径计算。
三、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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