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年度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年度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 |
采购内容:*、引进一家超市,坚持“质优价廉,质字当先”的原则,经营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饮料等商品,不得出售酒类、易燃、小众商品、过期商品、假货以及“三无”产品,超市所有规定商品售价以商超商品零售价为基准价,报价下浮率不低于**%;*、商品品牌及参考价格参照喀什市亿家汇好知名大型商超的商品品牌和价格;超市每种类型商品不少于*个品牌。 *、****年度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开设一个营业点(塔什库尔干县),甲方只提供营业场地(约***㎡房间),不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由供应商自行全额投资建设改建,包括安全监控、无人售货机、线路改造、日常服务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货架、自动售货机、收银和自动销售系统等,实现自助购物、结账以及退货等功能;同时中标单位应完善扫码、刷卡支付系统,便于人员支付(禁止刷脸支付)。
采购数量:*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超市经营模式按超市便利店模式进行,所有经营物品实行先备案审核后上架销售制度,未经采购单位签字审批,不得销售目录外任何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注明市场价和折扣价格),超市内所需货架及结算台由经营商负责准备,每次结算必须打印购物清单,便于同超市所售物品价格进行比对。根据日常需求上架商品,且所售商品须在驻地明确询价大型超市有销售。共在*个点位引入超市,为无人自助售货超市,由商家免费对超市各区域进行场地装修和设施设备购置。实现以下功能要求:①超市无人值守,支持多人同时购物,提供“随用随取、高效快捷、无感结算”的购物体验,按照人员信息认证一人员进入选购(闸机打开)一自主选取商品一走出闸机自动扣费结算的流程进行保障;②依托开放式物品柜按需及时、保质保量提供日用百货、休闲食品、饮品等,用户根据自身需求选购,系统后台全程识别取物场景和取物行为,自动扣费,并提供全时段异常监控;③按照优惠价格进行商品供应,商品价格可监管,支持账目自动记录、凭证打印汇总复查;④无人超市产生的所有数据应当进行严格保密,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不得对外泄露。⑤根据甲方要求,可建立临时流动超市(***公里内)和无人售货机,满足部分人员购物需求。
需满足的要求:(一)硬件设施超市需完善配套硬件设施,具备自由选购、电子收银、智能管理、监控防盗等功能。超市必须安装进销存管理系统,配备数据库,做到入库、销量、进价、售价、盘点、利润等信息公开透明,账目自动生成,方便相关部门进入系统查看调阅各类信息。合理确定收银台数量,提高购物效率。每个收银台要配有POS销售终端机,具备电子扫描条码、显示商品价格、打印销售小票的功能,便于人员查询核对和监督。超市要安装电子监控装置和必要的消防器材,监控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以备核查。超市合作到期时,超市内权属合作商的所有物品无条件清空。(二)商品价格*.超市所售日用百货、食品饮料类商品价格应低于驻地超市相同规格品牌价格(不含促销、特许商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建军节)应与驻地超市同步开展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超市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公示有关信息,做到“五个公开、一个及时”:即公开所售全部商品价格、公开优惠折扣、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公开市场调查情况、公开处罚标准;遇有人员反映问题或投诉,及时整改并在公示栏公布情况。货架上所有商品均要明码标价,根据大型超市商品价格变化同步调整。(三)超市的经营内容、经营期限和营业时段经营内容:主要包含日用(生活)商品、各类食品、糖茶饮料、日用洗化、办公耗材、文体用品、针棉织品等超市经营范围内的预包装或定型包装商品,不允许经营各类酒及含酒精类饮料。不得出售假货、过期等“三无”产品。经营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一年一签。合同服务期限第一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由甲方进行满意度测评,达标后方可续签一年,未达标不予续签合同。营业时段:工作日超市在午饭后和晚间开放,休息日、节假日昼间和晚间均可开放,具体时段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根据实际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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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要求*.超市所有商品实行先备案审核签批后上架销售制度,根据人员日常生活消费需求,建立不少于***种的常用商品库。上架率常态保持在**%以上,且超市所售商品须在驻喀地区明确询价大型超市有售。*.常用商品库确定后,严禁供应商私自限定上架商品品种、品牌和规格。确因生产厂家或其他因素导致入库商品断货缺货的,须出具第三方书面证明材料或需求方同意。*.监管小组每月对供应商拟上架销售的商品品牌、质量、型号规格、价格、优惠率和在售商品价格调整等信息进行审核备案,未经审核签批备案的商品不得在超市销售。*.超市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严禁销售被服装具、酒类商品;严禁销售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化学品等高危物资。所售商品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并经食品安全检测检疫和监管小组审核批准。*.不得捎带、代收其他货物。 | *.** | ****年**月 | 供应商资格条件建议(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所经营的货品具有系统正规的配送链。 (三)投标公司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中标供应商不得进行二次转包。(七)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郭助理
联系方式:***********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年度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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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 |
采购内容:*、引进一家超市,坚持“质优价廉,质字当先”的原则,经营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饮料等商品,不得出售酒类、易燃、小众商品、过期商品、假货以及“三无”产品,超市所有规定商品售价以商超商品零售价为基准价,报价下浮率不低于**%;*、商品品牌及参考价格参照喀什市亿家汇好知名大型商超的商品品牌和价格;超市每种类型商品不少于*个品牌。 *、****年度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开设一个营业点(塔什库尔干县),甲方只提供营业场地(约***㎡房间),不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由供应商自行全额投资建设改建,包括安全监控、无人售货机、线路改造、日常服务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货架、自动售货机、收银和自动销售系统等,实现自助购物、结账以及退货等功能;同时中标单位应完善扫码、刷卡支付系统,便于人员支付(禁止刷脸支付)。
采购数量:*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超市经营模式按超市便利店模式进行,所有经营物品实行先备案审核后上架销售制度,未经采购单位签字审批,不得销售目录外任何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注明市场价和折扣价格),超市内所需货架及结算台由经营商负责准备,每次结算必须打印购物清单,便于同超市所售物品价格进行比对。根据日常需求上架商品,且所售商品须在驻地明确询价大型超市有销售。共在*个点位引入超市,为无人自助售货超市,由商家免费对超市各区域进行场地装修和设施设备购置。实现以下功能要求:①超市无人值守,支持多人同时购物,提供“随用随取、高效快捷、无感结算”的购物体验,按照人员信息认证一人员进入选购(闸机打开)一自主选取商品一走出闸机自动扣费结算的流程进行保障;②依托开放式物品柜按需及时、保质保量提供日用百货、休闲食品、饮品等,用户根据自身需求选购,系统后台全程识别取物场景和取物行为,自动扣费,并提供全时段异常监控;③按照优惠价格进行商品供应,商品价格可监管,支持账目自动记录、凭证打印汇总复查;④无人超市产生的所有数据应当进行严格保密,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不得对外泄露。⑤根据甲方要求,可建立临时流动超市(***公里内)和无人售货机,满足部分人员购物需求。
需满足的要求:(一)硬件设施超市需完善配套硬件设施,具备自由选购、电子收银、智能管理、监控防盗等功能。超市必须安装进销存管理系统,配备数据库,做到入库、销量、进价、售价、盘点、利润等信息公开透明,账目自动生成,方便相关部门进入系统查看调阅各类信息。合理确定收银台数量,提高购物效率。每个收银台要配有POS销售终端机,具备电子扫描条码、显示商品价格、打印销售小票的功能,便于人员查询核对和监督。超市要安装电子监控装置和必要的消防器材,监控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以备核查。超市合作到期时,超市内权属合作商的所有物品无条件清空。(二)商品价格*.超市所售日用百货、食品饮料类商品价格应低于驻地超市相同规格品牌价格(不含促销、特许商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建军节)应与驻地超市同步开展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超市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公示有关信息,做到“五个公开、一个及时”:即公开所售全部商品价格、公开优惠折扣、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公开市场调查情况、公开处罚标准;遇有人员反映问题或投诉,及时整改并在公示栏公布情况。货架上所有商品均要明码标价,根据大型超市商品价格变化同步调整。(三)超市的经营内容、经营期限和营业时段经营内容:主要包含日用(生活)商品、各类食品、糖茶饮料、日用洗化、办公耗材、文体用品、针棉织品等超市经营范围内的预包装或定型包装商品,不允许经营各类酒及含酒精类饮料。不得出售假货、过期等“三无”产品。经营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一年一签。合同服务期限第一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由甲方进行满意度测评,达标后方可续签一年,未达标不予续签合同。营业时段:工作日超市在午饭后和晚间开放,休息日、节假日昼间和晚间均可开放,具体时段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根据实际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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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要求*.超市所有商品实行先备案审核签批后上架销售制度,根据人员日常生活消费需求,建立不少于***种的常用商品库。上架率常态保持在**%以上,且超市所售商品须在驻喀地区明确询价大型超市有售。*.常用商品库确定后,严禁供应商私自限定上架商品品种、品牌和规格。确因生产厂家或其他因素导致入库商品断货缺货的,须出具第三方书面证明材料或需求方同意。*.监管小组每月对供应商拟上架销售的商品品牌、质量、型号规格、价格、优惠率和在售商品价格调整等信息进行审核备案,未经审核签批备案的商品不得在超市销售。*.超市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严禁销售被服装具、酒类商品;严禁销售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化学品等高危物资。所售商品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并经食品安全检测检疫和监管小组审核批准。*.不得捎带、代收其他货物。 | *.** | ****年**月 | 供应商资格条件建议(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所经营的货品具有系统正规的配送链。 (三)投标公司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中标供应商不得进行二次转包。(七)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郭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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