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南丰镇人民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封开县南丰镇典型镇(中心镇)建设项目-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开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封开县南丰镇典型镇(中心镇)建设项目-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初步设计概算。
二、该项目概算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资金来源在典型镇培育资金中安排。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层建筑面积为***.**㎡,对一层部分室内墙体进行拆除、砌筑、局部新建,改造房屋外立面风貌、改造装饰装修、改造屋顶层挑檐,拆除室外原有铺装、水池、入口处围墙等,新建广场面积***㎡,新建室外平台、台阶及无障碍坡道**㎡,新增石制桌椅*套,新做植物种植区***㎡,新做室外给排水系统。
四、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封开县南丰镇典型镇(中心镇)建设项目-美丽圩镇客厅建设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