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其他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具备从事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所必需的能力、办公场所、车辆、工作人员和工作条件。 (*)具备两年以上专门从事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经验。 (*)社会信誉良好,按时参加年检,无违法违纪行为。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要求。 (*)法律法规和购买服务项目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