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城区实验幼儿园石林分园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河南省 | 鹤壁市 | 山城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7-28
项目编号:山城政采2021-014
项目名称:山城区实验幼儿园石林分园改造项目
联系方式
0392********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39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山城政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城区实验幼儿园石林分园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原公告内容:(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能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提供相关服务,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经营范围为生产或销售:办公设备及电子产品。)   

现更正为*.*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能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提供相关服务,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原公告内容:(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先到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参照国计委【****】****号文(第十七条代理服务费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按照豫发收费【****】****号文一并支付由中标人支付。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现更正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先到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参照国计委【****】****号文(第十七条代理服务费计算规则);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鹤壁市山城区实验幼儿园          

   址:鹤壁市山城区朝霞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南巨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与***国道交叉口柳江牧业*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巨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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