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包装机(含贴标机)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的委托,就配送包装机(含贴标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配送包装机(含贴标机)采购项目
二、招 标 人: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三、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楼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科盛智能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州鼎恒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昆山闳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元;
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内网》上公开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室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邮 箱:******@***.com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