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检察院邓州市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信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5-04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10
项目名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邓州市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联系方式
0377*********
联系人:许**
招标人
1573*******
联系人:苏**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邓州市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政采(*)********-* 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市桂林镇行政街*号 *,***,***.**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邓州市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日历天 韩保贞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朱晓燕、常石力、洪韬(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邓州市新华东路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层北户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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