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关于采购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健康管理中心、儿保门诊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贵州省 | 毕节市
发布时间:03月16日
项目编号:GZZDA-25-01
项目名称: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关于采购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健康管理中心、儿保门诊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1868*******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511*******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D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关于采购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健康管理中心、儿保门诊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B-********-******-*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要求评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技术偏离表中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进行评审:
投标产品的响应与招标文件“附件: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条款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分;存在负偏离扣减*分/条;扣完为止。
注:①非“▲”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作为符合性审查内容,出现负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②“▲”条款文件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扫描件或产品彩页或产品质检报告等作为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技术偏离表中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进行评审:
投标产品的响应与招标文件“附件:采购需求”中“主要配置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分;带“★”条款存在负偏离扣减*分/条;扣完为止;非带“★”条款存在负偏离扣减*分/条;扣完为止。
①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制造商加盖鲜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扫描件或产品彩页或产品质检报告等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方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智典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百里杜鹃路招商花园城E区商务中心办公楼**层**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

电    话:***********








附件信息:

  • 变更公告.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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