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ZKY-****H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永宁县公安局闽宁镇辖区部分智能交通设施更新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和标准中第*条技术标响应情况评分标准无内容,现变更为招标文件中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 人加★的重要指标、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指标、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投标人一般指标、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一般指标、技术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注:带“★”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需提供资料予以验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产品截图、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以附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未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视为低于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扣减相应分数。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宁丰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街龙马新天地龙马商务公寓***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惠玲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丽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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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