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某部新建营区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第一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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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9月04日
项目编号:D02-12620000224333349J-20240827-051184-0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新建营区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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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武警某部新建营区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更正公告

交易编号:D**-*****************J-********-******-*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文件编号:****-JWGSXJ-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警某部新建营区绿化工程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经竣工验收,本合同规定施工内容全部完成且质量合格,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具体以结算审核报告为准),剩余*%作为项目质保金,待项目缺陷责任期(*年)满后支付。

*、未经第三方结算审核的项目费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现更正为: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付款比例:第一年支付合同金额**%(金额:         元大写:          元整),即第二年支付**%(金额:      元大写:   .         元整),第三年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金额:       元大写:          元整)。

*.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应按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并交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正规商业发票。不予开具或开具不合格或未向甲方实际交付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并实际交付合格票据之日。因乙方前述原因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开具的发票只作为付款要件,不作为付款凭证。

*.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某部

址:甘肃省兰州市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 号雅园高层综合住宅 楼 **** 号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监督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

 

甘肃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年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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