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XJMC****FWZB***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河北澜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溪水兰湾住宅小区一期*#、*#、*#住宅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溪水兰湾住宅小区一期*#、*#、*#住宅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满城区环城西路西侧、满城镇政府北侧。
*、工程概况:溪水兰湾住宅小区一期*#、*#、*#住宅楼,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储藏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
*、服务期限:从招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起至成立业委会签订新物业服务合同止。
*、服务标准:达到《满发改(****)**号》文件三级标准。
*、招标范围: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早*:**至**:**下午*:**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二楼***室(满城区通济街)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版)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保定市满城区通济街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主楼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澜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新市场街道办事处复兴西路***号门脸
邮 编:******
联系人:刘瑞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赵昊瑞、贾浩颖
电 话:****-*******
传 真:****-*******
异议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瑞明
电话:***********
八、免责声明
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