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年修订)、《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滨政法〔****〕**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山东旺岛集成房屋有限公司新材料研发及智慧仓储中心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旺岛集成房屋有限公司新材料研发及智慧仓储中心项目土地征收
*、征地内容及规模:
本次拟征收地块总面积*****平方米,涉及“博征预公告〔****〕**号”中“地块*、*”,其中地块*征收面积为*****平方米,地块位于博兴县城东街道东上疃村;地块*征收面积为****平方米,地块位于博兴县城东街道北八里村、城东街道西上疃村、博昌街道东谷王社区。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对象: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事项:(*)对土地征收项目实施的态度;(*)土地征收项目对周边地区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土地征收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土地征收项目实施对团体或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看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方式:
用地单位:山东旺岛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