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公告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style="color: black; ">,户名: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吉林市昌邑区松江北路***号恒大滨江左岸小区一期地下C***号车位
评估价:**,***.**元,起拍价: *****.**元,保留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二、瑕疵说明
*、案涉地下车位的物业费等缴纳拖欠情况不清;
*、本院拍卖的案涉车位均拍卖其使用权,非所有权;
*、本院不组织竞买人看现场,竞买人可通过现场或照片自行了解;
*、本院对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问题不做担保,由买受人或权利受让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在拍卖过程中,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或出现其他情况停止拍卖,因此导致的损失由参与竞买人或权利承受人自行承担。
*、如案涉地下车位因其他原因造成不可交接,本院仅退回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本金。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和金额。
三、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一人报名竞买也可成交。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遵照拍卖须知的规定执行,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后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 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上述人员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因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一、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后续拍卖公告请自行关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告。
咨询电话:****-******** (贺法官)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