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河南省焦作监狱迁建项目罪犯食堂餐厨用具采购(招标项目编号:FDZX-HW-****-****),确定*** 第*包:的中标人如下: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焦作监狱委托,就河南省焦作监狱迁建项目罪犯食堂餐厨用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迁建项目罪犯食堂餐厨用具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详情见附件
四、评审日期:****年**月**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新合、李建峰、张桂生、蒋喜忠、王军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计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为:*****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焦作监狱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财政厅。
招标人:河南省焦作监狱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联系人:苗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