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在开标过程中评审发现高安市洪石岭采石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存在伪造冒用其他公司资质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其他合法竞标者的权益。依据招投标法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投标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文件材料真实性造成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若供应商存在资质造假、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质到期且无法续期等情况,不能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或质保金。
我司经讨论决定禁止高安市洪石岭采石有限公司参与我司采购项目投标一年(从发布此公告起)。若后期再发生此类行为,我司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后续信息请各投标单位关注相关网站,该信息将同时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樟树市药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和集采网(*****************************)等平台同时发布。
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