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人民政府:
《关于高要区蚬岗镇富金社区道路建设工程的审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办公室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号)文件精神,为改善蚬岗镇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我局同意实施高要区蚬岗镇富金社区道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富金社区。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约****平方米,厚*厘米;划道路白色标线和彩虹标线共*条,总长约****米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驻镇帮扶资金安排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