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自行车(三期)建设项目系统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嘉善县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嘉善县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嘉善县施家南路***号二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嘉善县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自行车(三期)建设项目系统设备采购
标的名称: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自行车(三期)建设项目系统设备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自行车(三期)建设项目系统设备采购预算***.***万元,主要实施内容为无桩自行车租赁系统,网点样式采用无桩电子围栏简易式,每个服务网点车位数原则上不少于**个。租车模式采用公共自行车租车专用卡、二代市民卡以及手机扫码三个模式,并可在全县域内通借通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自行车(三期)建设项目系统设备采购,县城区一期、二期、三期、乡镇一期(大云、姚庄)、四期(无桩)、乡镇二期(姚庄、干窑)、惠民、西塘、祥符荡公共自行车系统营运至今系统稳定,考虑到全县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兼容协调,确保与原有项目运行的一致性,故由原供应商承建本项目。
*、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议釆用“单一来源”方式 进行釆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晖南路*号江晖大厦**、**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善县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嘉善县施家南路***号二楼
*.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善县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东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