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练江大道道路改造工程(乐山大道~驿城大道)
中标结果公示
驻马店市练江大道道路改造工程(乐山大道~驿城大道)开标会议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行了开标,在***评标室进行了评标,现将本次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练江大道道路改造工程(乐山大道~驿城大道)
项目编号:ZMD****-***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所含全部内容
二、招标控制价:********.**元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显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承诺:合格
项目经理: 代秋江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承诺:合格
项目经理: 王义涛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承诺:合格
项目经理:孙国庆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公示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驻马店市骏马路迅达路交叉口向南***米路东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米学府广场A座**楼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