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司法鉴定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宇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海上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麦丰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司法鉴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司法鉴定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司法鉴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发布两次公开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均不足三家,只有大连博爱司法鉴定中心一家为有效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资质要求合理,技术要求没有排他性及倾向性,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各项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依据:《大连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综合所述,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司法鉴定服务并由大连博爱司法鉴定中心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博爱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一段**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海上村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路***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李宇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jpg(***.*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