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R*****地块亮化顾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R*****地块亮化顾问项目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南通市江海大道以南,河东路以东,南临百运路以北,怡运路以西。
*.项目规模:规划功能区一用地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规划功能区二用地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功能区三为道路地下可开发空间,用地面积****平方米。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本项目售楼处、住宅大区等配套用房的建筑外立面泛光照明设计,汽车坡道、落客区、一层大堂星空顶照明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招标图深化设计、施工阶段配合、调试验收。
(*)本项目示范区、大区景观的景观照明审核咨询,按照景观设计方的效果要求,配合景观设计方做灯光效果的优化提升,包括灯具点位布置、灯具技术选型。
*.项目完成时间: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项目阶段成果文件详见合同附件,过程进度安排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甲方指示确定。
*.本项目按照固定总价报价,招标控制价:*.***万元,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备*个以上相应品质开发商的住宅项目泛光照明设计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书。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注: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四、相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由中标人支付,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南通市崇文路*号启瑞广场主楼*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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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通市崇文路*号启瑞广场 |
地址 |
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郭女士 |
电话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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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