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哈尔脑乡刘丈子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辽宁省 | 朝阳市 | 北票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1-10-12
项目名称:北票市哈尔脑乡刘丈子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0421********
联系人:樊*
单位: 北票市哈尔脑乡刘丈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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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A****************
工程名称 北票市哈尔脑乡刘丈子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北票市哈尔脑乡刘丈子村温氏养猪场建设项目 编号 A**********************
建设单位 北票市哈尔脑乡刘丈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 樊明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方式 委托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建设地点 北票市哈尔脑乡刘丈子村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北票市吉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郑国玉 二级建造师 ********
* 北票市鑫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陈宇 二级建造师 ********
* 北票市筑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冯志山 二级建造师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北票双兴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为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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